房东小姐的自我修养
是个突如其来的脑洞
我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
主羊陆微策瑜。
我是房东小姐,我发现我的二位房客有些不太对劲。
我家祖上是个土匪军阀家庭,家底还算厚,有一栋带花园的宅子,后来给拆了,折合一下换了三栋挺高档一小区的房子,两个在顶楼,一个在楼下。
因为家族人口少,父母相继离世后,三栋房子就我一个人住,未免冷清了些,于是我决定租两套出去。
第一位房客是朋友介绍的,我一看有点震惊,呦吼,好俊一小衙内,肤白貌美,唇红齿白,叫人怪喜欢的。
我不是怪阿姨,没对人家有非分之想。
房客似乎是北方人,因为总能从他门口飘出羊肉的香味儿,哦,我把他安排在了下一层的房子里,为了方便,叫他小羊吧。
后来我又接到了另外想租房的电话,再一见,不得了不得了,比之前那个还俊,就是脸色有点苍白,看着像久病未愈,见我的时候还不住咳嗽,一双眼睛是真亮,清清澈澈的,像晨间散步的梅花鹿。
小鹿应该是南方人,说话有几分江南口音,软软的,衬得我这不南不北的尴尬口音怪土的。
要说日子原本这么过,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直到临近过春节,二位都不是本地人,肯定得回家,我作为房东,感谢二位房客家庭生活习惯良好,租金交付及时,给他们置办了点本地土特产,让他俩带回去。
过了两天,小羊拎着两袋冻梨,笑眯眯的交给我,说了一大串房东小姐人美心善的话,然后指着其中一份委婉的问我,能不能替他捎一份给他楼上的邻居。
我:你站在此地不要走动,我去给你买个橘子......啊不拿点荔枝来。
我拎着红艳艳一袋荔枝放在小羊面前,说:喏,你楼上的邻居让我捎给你的。
一瞬间,小羊同志瞪大了眼睛,搞的他原本秀气的眉毛都有点走形的预兆,嘴角还挂着受宠若惊的笑容,乐滋滋地拎走了荔枝,看着像是个思春少女。
我把小羊送走,心在“你俩也就剩下个楼的距离,为啥要我当传声筒呢?”以及“我是不是应该搬楼下,让你俩住对面比较好”之间来回徘徊。
我还想着他俩啥时候正式见一面,结果春节一过他俩回来住,小鹿的水管,因为低温和太久没修,洗澡的时候......爆了。
淹了楼下小羊一汪水。
我见着小鹿慌慌张张跑下去,哐哐砸门叫小羊注意水,结果小羊一开门完全没管水没水——他一看见小鹿衣服没穿好,就急急忙忙拿了件羽绒服,一边把人从头套到脚,一边说着你怎么衣服都不穿好就出来了,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啊。
我打着修理工的电话,心情复杂。
他俩该披衣服披完,该收拾东西收拾好,小羊的房子差不多也成功毁了一半,唉,下次别买西陵牌水电器了,容易爆,真的。
于是就有个问题,小羊住哪儿呢?
小鹿掏钱,说是我不好,不如你出去住两天酒店。
小羊说不用不用,这不是你的错。
我:那不如你俩凑合凑合住几天。
羊鹿:“......”
我:那或者你俩随便挑一个,跟我凑合几天?
他两摇头如风,满脸写着“duck不必”。
我:那就别废话了,你俩在一起吧。毕竟都那么熟了,用不着我互通姓名了是吧?
然后他俩就非法同居了。
接下来的一切就都往诡异的方向发展了,我看他俩住的还挺欢快,于是在水管修好之后就搬去楼下让他俩住对门,然而奇怪的是,即便同居过几天,每天面对面,他们送对方东西还是要通过我。
于是我拿着小羊送的金华火腿,给自己做开水白菜,再捎几头鲍鱼干给小鹿,吃着小鹿蒸的蟹黄汤包,再带一点莼菜羹给小羊。
但他们有一样互赠的东西我无福消受——小鹿亲自酿的醇酒,和小羊配了很久的药,专治小鹿病的那种。
开过春我脱了大衣一称,胖了有五斤。
故事的转折发生在初夏,我刚从公司回来,忽然感觉不对劲——身后有人跟踪。
其实我不是个非常娇弱的姑娘,本质上遗传了点我家的土匪血脉,不然也不敢把房间租给两个陌生男人,正准备找准时机揍他丫的,结果一道身影凌空而来,把那尾随的一脚踹倒了——是小鹿。
我目瞪口呆,万万没想到小鹿看上去清清秀秀一男孩,居然如此能打。
然而飞天一脚踹下,小鹿也捂着胃部开始吐,我这才发现他穿的少见的正式,像是喝了酒。
我打120的手停在了半空,因为小羊也一身正装,向我摆了摆手,把小鹿扛回了他的房子。
我想了想,于是先打了110把捂着肚子哀嚎的人处理走,然后去药店买了点消炎药和胃药,以备不时之需,然后又胡乱抓了几包零食,回了我的房间。
凭借着对自己房子的熟悉,我能很清楚的感觉到他俩去了哪儿,先是在客厅里相依偎了一会儿,然后是浴室,最后是卧室,我发誓他们真的哐哐了一夜。
为了让自己不那么尴尬,我打开电视一边看新闻,一边思考着我是不是连着明儿的早饭一起帮他俩点的比较好。
我往电视里瞅了一眼,看见了一家公司有收购的计划。
奇怪的是,电视里的配乐我却异常熟悉。
我也就着这么个时间,脑子里回放起了往事,首先就是这段温柔的旋律,很好听,母亲在我的记忆里常常哼唱,是唱歌跑调跑没边的她唯一一首不会跑的歌。
这首歌的名字叫做《舒城柳色》,编曲和歌手是母亲的偶像,当时和另一个人组成的组合在我外祖母年少的时期红透了半边天,只是两人都英年早逝,我母亲甚至没能亲眼看见她的偶像。
而我的二位房客,一个是自父辈起毕生都在为母亲偶像的公司效力,一个却在如今要收购那家公司的企业里举足轻重。
所以他们即使志趣相投神交已久,总是不敢堂堂正正互相赠礼,他们俩其实都半点不差钱,会租房,大约也是看中了我所在的小区排查严密,等闲人进不来。
却没想到会与彼此狭路相逢。
可讽刺的是跟踪我的还是小鹿那位玩物丧志的老板,来窥探他这么个每天熬夜写策划书到胃出血的人,是不是要通敌叛变。
公司没有倒,先倒的是小鹿。
他本来身体就不怎么好,娘胎里的毛病,又劳心劳力还被人猜忌,查出来已经是胃癌晚期。
他辞职养病,小羊也就放下了工作,一心一意照顾起他来。不像很多患者要经历许多痛苦,小鹿都走得还算平静,小羊没办法参加他的葬礼,没哭也没怎么消沉,只是再没了笑脸。
今天那家公司正式宣布破产,八十多年的高楼顷刻崩塌,镜头里,公司的一个老员工掩面哭泣,口里仍叫唤着当日与母亲偶像同唱《舒城柳色》的少年郎。
那大约是公司最初的开创者,我把母亲收集的黑胶在留声机里放了,快百年的老胶片质量喜人,居然能够正常播放,古琴典雅,弹着悠扬的小调,像是彼时少年同游,欢快恣意。
我一边听着歌,一边翻着母亲整理的厚厚一打照片,照片上的双璧都笑得开怀,即便黑白照片不怎么清楚,也确实当得起一句风华无双。
我又翻找了几张照片,然后看见了一双小鹿的眼睛——那是他的父亲,历时四十载的老臣,然而目光未变,清澈灵动,就像我初见小鹿时那样。
我把这些玩意儿七七八八的整理好,想了想,然后从阳台上薅了几朵他们一起种的菊花。
小羊去世之后,他的公司给他选了一块很风光的墓地,不过他的骨灰不在那儿,他托我选个地,我想小羊爱登山,小鹿偏好江水,就把他葬在了一处依山傍水的地方——小鹿就在那里等他。
我把花儿供在墓前,碑上没有照片,也没有名字。我照常坐了一会儿,说了些琐事,然后离开。
现在我也已经不是房东小姐了,一方面年龄不合适,估计只能被人叫房东太太,一方面那两间房自他们走后,我也再没租出去过。
走出墓地,我抬头望望天,铅灰色的,带着寒气。
故人陆续凋零如秋日落叶,凛冬将至,通体彻寒矣。
最后一句化用扭三的台词
有后续,是甜的,即将上演我杀我自己让我的cp成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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